各乡镇综合文化站、县直各文化单位:
根据靖办字[2009]78号文件关于做好地方文献资料征集、收藏工作的通知精神,为切实保护民间文化成果,确保县图书馆馆藏地方文献资料的完整性和系统性,逐步形成具有我县地方特色的藏书体系,经局务会研究决定,在全县开展家谱征集、收藏、展览、评比专项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组织领导
为切实做好家谱征集、收藏、展览、评比专项工作,成立靖安县家谱征集、收藏、展览、评比专项工作小组。
组 长:刘承春(文化局局长)
副组长:舒信惠(文化局纪检组长)
李高淑(图书馆馆长)
成 员:许金萍(图书馆副馆长)
周 莉(图书馆副馆长)
黄新华(采编室主任)
各乡镇文化站站长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县图书馆,由周莉担任办公室主任。
二、 时间安排
1、6月底前为宣传阶段。各乡镇文化站要采取各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征集、收藏家谱的目的意义,动员家族主动将家谱送县图书馆收藏。
2、7月至8月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进村入户征集家谱。
3、9月5日前各乡镇文化站将本乡镇征集的家谱及时送县图书馆收藏。
4、9月底,10月初(具体时间另行通知),在县城街心花园举办民间文化成果(家谱)展。届时邀请各乡镇文化站站长出席,并举行颁奖。
三、奖项设置
由领导小组邀请、组织家、学者对所征集的家谱进行评审,评选出一等奖两名,二等奖三名,三等奖五名。并另设组织奖三名(参评单位:乡镇文化站)。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。
四、 几点要求
1、各乡镇文化站要高度重视,把征集家谱当作保护民间文化成果的一件大事,抓好、抓实、抓出成效。
2、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,采取各种宣传形式,向广大群众宣传征集家谱是弘扬保护民间文化成果、利国利民的大事、好事。
3、县图书馆是全县藏书中心和地方文献资料征集、收藏协调中心,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家谱征集,承担收藏。
4、此项工作列入文化站年终考核。
五、家谱征集任务考核参考数附后
靖安县文化局
2010年6月11日